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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由於文明社會非一蹴可及,大陸政府(雖然號稱有五千年文明)將「文明」一詞神格化,與社會制度、法令、文化、思想各層面都掛勾,造就了一張文明的天羅地網,不但街頭口號喊得震天響,報紙文章三不五時就冒出一堆文明論述。但是文明是很難定義的,當我們將某種行為定義為文明時,常常是拿同類事物發生在不同時代、不同地區比較的結果。文明的價值從來不是絕對的。

鄧海建在2012年8月15日中國青年報〈深圳損壞古樹罰50萬,文明能否經得起“重罰”的栽培〉一文裡提到深圳市人大召開《深圳經濟特區市民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立法論證會,探索以法律的形式規範市民文明行為,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,計畫擬定一部有可能成為全國首部市民行為規範的條例,並擬對一些不文明行為大加處罰。會中有代表提出為何「行人闖紅燈」未列成不文明行為,而十大不文明行為之首竟然是「佔道擺賣」。文明是很難論斷的,擺攤人為謀生計,無暇顧及文明這檔事,但是其他人覺得影響市容觀瞻,就是不文明;一般人為趕公車搶時間闖紅燈,一不小心可能釀成重大災禍,所以交通規則明訂不能闖紅燈,這事深究起來和文明關係也沒那麼大。到底什麼才是不文明的行為?

作者旅居紐西蘭時,不論正式場所(銀行、學校)或是休閒場所(公園)都看到有人打赤腳,不僅是小孩、青少年、甚或成年人都有,一副安閒自在的樣子,也不怕腳上踩了碎玻璃,從一個習慣到處穿鞋的社會來看這樣的行為,打光腳是否不文明?有次在紐西蘭離島Waihiki Island開車時碰到圓環(roundabout),本應禮讓右手邊的車輛,結果沒注意有位女郵差騎著腳踏車,我轉過街角才看到她,已經停下來打手勢抱歉了,她還是追過來把我罵一頓,在他們的社會裡,遵守規則非常重要,這樣才能確保每個人的安全,文明與否不是關鍵。
這次大陸之行,有機會近距離接觸一般老百姓,觀察他們的行為舉止,不能也不願論斷他們的行為不文明,只能說同樣的事務在台灣會看到不太一樣的景象。


下面舉例來談談。

捷運讓位:上海捷運也不斷廣播禮讓老弱婦孺,不過我們乘車時看到;博愛座上穩如泰山的通常是年輕人。有回一位上了年紀女士帶著孫子上車,她壓根兒沒指望任何人讓座,抱著小孩危巔巔拉著把手,幾步旁就是博愛座,但沒有任何人讓座,她站累了有時蹲到地上,就眼睜睜看她帶著小孩站到我們下車。後來在報上讀到:「《鄭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條例(草案)》中曾規定,乘客不主動讓位的,駕駛員、售票員有權勸阻和制止,對於拒不改正者,可以拒絕其乘坐。」看來法規條例碰到文明一事還是沒輒的。

隨地吐痰丟垃圾:我們旅遊上海時,住在靜安區江寧路的公寓內,附近高樓林立,還有些古意的舊住宅,環境大體不錯,但是每天一大早去搭捷運,就會看到寬廣的人行道上有許多垃圾,香菸頭、紙屑、吃剩的便當盒等,滿目滄夷。後來較晚出門,發現路面乾淨許多,想是清潔工人打掃過了。好幾次經過店面,看見店家將吸過的香菸頭或垃圾往外丟,覺得奇怪,幾次後終於明白了,店外頭的行人道歸公家管,所以有垃圾丟到行人道上給公家掃就好。因為這樣的心理,捷運不遠處的菜市場就更髒污不堪,一陣陣餿水味撲鼻而來。

 

 

吐痰的現象還是很普遍,西湖美得讓人心醉,還是有人隨地吐痰,讓大自然情傷,在浦東壯觀的世紀廣場上,我也看到一個年輕爸爸一面幫小孩把尿,一面一口痰噴出來。由於痰液會傳播細菌,為了公共衛生,勢必得嚴格禁止。



照相文化:不論風景區或展覽館,也不論男女老少,都喜歡擺pose照相,甚至「東方明珠」內「上海老城市博物館」多處蠟像區明文禁止不准入內拍照,還是有年輕美眉爬進去扒著古物搔首弄姿,我以為他們沒看到標示,大聲叫說「牌上說禁止入內!」她們依然故我,不以為意。好多次方顯想取景,總有一些人圍著目標物留影存證,一批接著一批,沒完沒了。展館內一群群遊客高談闊論,導遊跑來跑去大聲找遊客,不過由於大家都這樣做,也就沒有什麼文明不文明的問題了。



內衣褲晒在大馬路上:第一次看到這樣景象,非常驚異,人來人往的大馬路上可以看到好多人家樓上窗台伸出根大竹竿,上面晾晒著一排衣服,男人的內褲、女人的胸衣,後來見怪不怪,反而研究起這麼高樓層,他們如何能夠安全無虞將衣服晒進晒出?據報導,「不可能的任務」第三集裡有上海街頭大曬衣服的場景,政府認為有損文明形象,因此電影在大陸上映時,把這段剪掉了。不過關於此事,我和方顯有些對話,街頭晒衣服充分利用太陽能,如果不拿出來晒,勢必得用烘乾機,又成了環保議題,因此只要曬衣服不會危害妨礙其他人,如果只是「有礙觀瞻」是否要在文明議題上罪加一等呢?



廁所沒有衛生紙:中國經濟網2012年7月05日「文明的尺度,就在不經意的那一扯」文章裡提到6月15日起,青島南山區24座公廁嘗試免費提供衛生紙。但是一盤270米長的衛生紙,平均每天用掉八九盤,原因是遊客如廁後扯下一大截衛生紙帶走,或者拿來擦鞋擦腳。究其原因,許多人認為衛生紙是免費的,是公家的,所以不用白不用,還是大家自掃門前雪,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心理作祟。


鄧海建也提及到民意調查的結果,超過八成的市民認為需要對不文明行為加重處罰,超過六成的市民認為如果累計有嚴重不文明行為者,不得擔任公務員。對於不文明行為是否要罰,每個社會不同,香港隨地吐痰會被罰款600港元;在新加坡亂丟垃圾的慣犯,除罰款外還要穿上特製背心到公共場所強制做清潔勞動。這樣的重罰或許會嚇阻人,但還是飽受爭議。

我不禁懷疑台北是什麼時候脫胎換骨的,是重罰的結果?教育的力量?還是因為一旦約定俗成,任誰也不好意思反其道獨行,這樣的不好意思或許比嚴刑重罰還有效。

只記得1988年出國留學時,在美國華航櫃檯,一堆不排隊的台灣人讓我覺得好丟臉,如今忠孝東路上井然有序排隊搭車回基隆的同胞,讓我們在大陸轉了一圈後回來,更珍愛自己的家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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